《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的旅游纠纷泛指在旅游过程中,旅游关系的当事人所发生的矛盾和冲突。旅游主体指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管理部门、旅游相关部门、海外旅游组织等。旅游纠纷既可以发生在旅行游览的经营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旅游管理活动中。
旅游纠纷的解决途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解决旅游纠纷的主要途径有协商、调解、投诉、仲裁和诉讼五种方式。协商,是指争议各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谈判、磋商,相互做出一定让步,自行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的方法;
调解,是指在纠纷发生后,在第三人的主持下,争议各方就引发纠纷的事项进行协商,通过第三人的影响力来解决纠纷;投诉,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处理。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应当按照其职责权限及时调查处理;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自愿将其争议交付作为仲裁人或公断人的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做出裁决,该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拘束力。仲裁人或公断人将由当事人共同从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名单中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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