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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扬美抑丑”,必须深入推进导游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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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迈入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的新时期,没有导游队伍的健康有序发展,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就会失去坚实基础。我们在讲褒奖“美丽导游”、打击“丑陋导游”的同时,必须看到导游普遍存在的“四无”问题:即无底薪、无保障、无尊严、无身份。必须看到传统的行政化、非流动、封闭式导游管理模式,越来越不能适应大众旅游时代的发展要求,越来越暴露出执业的体制性障碍、流动的政策性壁垒、管理的封闭式行政化、人才结构的不合理。导游面临着工资待遇无保障、升职加薪无望、获得感荣誉感缺乏等问题。社会对导游的认可度和信任度不高,要想让“美丽导游”多“露脸”,让“丑陋导游”无所遁形,我们就必须深入推进导游体制改革,为导游发展进一步“松绑”,使导游执业更加多元、流动更加自由、保障更加健全;同时要念响导游服务的“紧箍咒”,使监管更加到位、法治更加凸显、市场更加规范,引导全行业把心思花在提升自己的服务能力、突出差异化服务上,从而形成健康的竞争力。

一是要改革准入培训注册制度。优化准入制度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导游队伍的首要任务,健全培训体系是提升导游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划出人才“高线”,守住职业“底线”。要紧贴旅游市场需求,改革导游准入制度,实施统一考试与特殊聘用相结合的导游准入制度。要顺应信息化发展要求,改革导游注册领证制度。要遵循职业发展规律,改革导游教育培训制度,构建“强制性培训与自愿性培训相结合、岗前培训与在岗培训”相衔接、“课堂培训、实操培训、网络培训”相统一的复合型培训体系。

二是要改革导游执业制度。打破导游异地执业的地区壁垒,才能真正把导游选聘管理权限放归市场,通过市场调节和企业自主选择,使导游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合理分配,促进导游流动更加开放化、导游资源配置更加市场化。

三是要健全导游保险保障体系。保障体系是优化导游队伍建设的重要支柱,要积极破除导游参与分享发展成果的各种障碍,破除阻碍旅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不合理的导游用工管理模式,促进导游安全和体面执业,分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红利。要依法保障导游合法权益,加快构建法律关系清晰、管理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对等、收入与服务质量挂钩、基本保障健全的导游劳动权益保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导游社会保险、执业保险费用问题;鼓励有实力、负责任的企业建立导游诚信基金、导游伤残基金等。探索实施自由执业导游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鼓励自由执业导游投保执业综合保险,推进协商确定劳动报酬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公开、公平、合理的导游薪酬制度。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项目,减轻导游执业负担。

四是要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现在,对导游不是管得太多,而是管的不够,管的不科学,原因之一是长期以来管理部门只注重对导游的事前考试准入,轻视对导游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要开发电子导游证书,建立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建立导游常态化审核制度,对导游执业的全过程进行信息收集、统计、分析,更加准确反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要改革考核计分规则,构建社会化评价体系,构建真实科学的用户评价体系和诚信机制,用游客选择来甄别导游服务的优劣,使导游在游客的选择竞争中优化服务品质、提升服务价值。要改变民团式治安与管理,健全旅游纠纷综合处理机制,推动建立以当事人和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机制,并促进与仲裁、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的有效对接,使导游执业产生的纠纷在法制框架下高效解决。

五是要健全导游协会组织。导游协会组织作为旅游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发挥行业自律、沟通协调、服务监督等职能。四川、重庆、西藏、新疆、兵团5个建立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安徽、山东、湖南、广东、甘肃9个省级单位在省旅游协会设立了导游分会或导游工作部门。一些城市也开展了相应探索,比如厦门成立了市导游协会,宣传树立导游形象、加强导游培训、维护导游权益。要依法推进导游行业组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导游行业组织自律作用,鼓励所有导游积极加入导游行业组织,切实把行业组织打造成“导游之家”。要支持导游行业组织可持续发展,树立市场化、社会化的改革导向,清晰界定职能边界,支持导游行业组织依法开展导游注册工作,深入挖掘社会服务空间,促进和引导行业协会自主运行、有序发展。

六是要创新导游激励机制。科学健全的激励机制,是提升行业自信、推动行业发展的“永动力”。要建立星级导游品牌制度,打造导游职业服务品牌,以游客评价、执业情况、培训学习和考核奖惩为依据,构建一套去行政化、高度市场化和智能化的评价机制。要完善导游等级评定制度,打造导游职业技能品牌,建立健全第三方参与的导游等级评定办法和机制。要加强导游正面宣传引导,树立一批文明旅游引导标兵,激励和引导广大导游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乐于奉献。要增强行业荣誉的“含金量”,努力争取提高导游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劳模中的名额,推动有关部门在积分入户等方面考虑导游等级、星级及所获的行业荣誉。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定要大力提升导游队伍的整体水平,这既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全国人民的热切期待。我们要围绕“进出、监管、保障、奖惩”等重点环节,充分尊重导游在体制改革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导游的能动性与首创精神,充分保障导游享有各方面合法权益,推动导游从行政化、封闭式管理向法治化、市场化管理转变,使导游供给体系适应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导游管理从行业监管向综合监管、社会监督转型,从而建设一支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导游队伍,让“美丽导游”遍布旅游行业,让“丑陋导游”无所遁形,为推动旅游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更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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