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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评论员|《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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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中国服务”的标杆

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简称《规范》)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旅游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是落实旅游法和国务院近年来出台的系列相关政策的重要举措。《规范》的实施能更好地保障老年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其意义远非局限在服务领域。

纵观世界旅游发展,有两大趋势值得注意,一是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相继进入大众旅游时代,无论国内旅游还是出境旅游规模都在不断地增长;二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尤其是经济发达国家都相继进入了老龄化时代。老龄化也将是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这两种发展趋势都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象征,既为世界旅游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也对旅游业的运营提出了不小的挑战。

首先,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和各级政府所制定的有关旅游的重要文献中都对老年人旅游给予充分的关注,体现了社会对老年群体的关怀。

2009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首次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定位,并在“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中特别提出“全面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和学生等特殊人群门票优惠政策”。2013年公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专门提出“落实对老年人等群体实行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发展面向老年人和青年学生的经济型酒店”和“开发适合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不同人群需要的旅游休闲产品”。旅游法也规定,“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并提出,“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在2014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中,都强调了“大力发展老年旅游”和“积极发展老年旅游”的详细规定,从产品开发、行业标准和优惠措施,到加快制定实施全国老年旅游发展纲要、规范老年旅游服务、鼓励开发多层次、多样化老年旅游产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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